七夕夜,北京下了一场雷雨……
——题记
01 海尔的张瑞敏曾经说:
02 网络公开的知名企业家离婚状况似乎也印证着这一点:
1、2001年,日照钢铁,杜双华VS宋雅红,该案涉及近500亿财产分割;
2、2005年,三一重工,袁金华VS王海燕,王海燕分得24亿元财产;
3、2006年,真功夫,蔡达标VS潘敏峰,引起家族内斗,蔡达标被判14年;
4、2008年,赶集网,杨浩然VS王红艳,财产问题离婚时解决;
5、2009年,土豆网,王微VS杨蕾,女方获700万美金现金补偿,换回土豆的上市;
6、2011年,万科集团,王石VS王江穗,王江穗分得7处房产,约亿万资产;
7、2011年,泰康人寿&嘉德拍卖,陈东升VS陆昂 陆昂获得嘉德的一半股份;
8、2011年,海鑫钢铁,李兆会VS车晓,据称车晓分得3亿财产;
9、2012年,龙湖地产,蔡奎VS吴亚军,蔡奎拿到200亿的财产;
10、2013年,疯狂英语,李阳VSKim,诉讼离婚,女方获得1200万;
11、蓝色光标,孙陶然VS胡凌华,女方获得蓝色光标4.59%股权,市值1.68亿;
12、TCL,李东升VS洪燕芬,男方减持TCL股票2439.06万股,约1.2亿元;
其实,戏剧性的还有当年中复电讯的邰武淳VS芦朝谊离婚后的前妻与母亲召开董事会罢免前夫的董事长之职,以及频具“戏精风采”的当当网李国庆VS俞渝抢公章之争。蓝翔技校的荣兰祥VS孔素英旷日持久的离婚大战还在处理过程中,家族的魔幻内斗至今没有结束;葵花药业的创始人关彦斌砍了妻子4刀被判11年;沃尔核材的创始人周和平与前妻邱丽敏离婚十年后再分股权而被迫去职……其实未经媒体披露的企业家离婚事务,同样丰富多彩。
03
笔者从事律师二十载,素来不接单纯的离婚案,但在处理表现为公司股权、控制权之争的投资争端过程中,却不可避免地需要处理“家庭乃至家族破产重组”事务。现实中,中国式企业家的家庭结构模式主要分为三种:
1、夫妻双方共同创业,势均力敌。
这种模式造成的问题往往是会出现将职场上的强势和霸道风格带入到生活中,并因此给双方矛盾埋下伏笔,并最终导致分道扬镳。中复电讯、当当网、真功夫、日照钢铁,似可归于此类。这种分手,容易带来企业的震荡。
2、夫妻中一方经营企业另一方全职在家,或者双方“实力”过于悬殊。
这种模式有的是因为丈夫不能完全理解妻子做全职太太的处境,有的是因为丈夫或者妻子在外面遭遇了婚外情等而导致婚姻出现裂痕,或者是女强男弱导致的各种心理失衡,等等。如果双方未在同一重要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对企业影响相对要小得多。
3、男方有公司女方工作相对清闲,或双方公司实力相差太大,女方有相对足够多的时间照顾家庭子女及父母,总体而言,这种家庭结构相对于其他两种要相对稳定的多。
企业家离婚最为特殊之处,其实在于公司股权、控制权的分配,如果没有在同一重要公司的股权、控制权之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之争,也不过只是繁琐一些、工作量大一些而已。笔者处理过的家事纠纷中,一方对身为明星的前夫或前妻的“不放过”,则极易引发明星被封杀、本人及相关公司利益受损的问题。
04 国外明星企业家中,马斯克的婚史似乎格外热闹:
外星人马斯克在折腾事业、折腾世界乃至宇宙的同时,似乎总在结婚离婚的折腾道路上,跟初恋结婚生了五个孩子,跟第二任太太结婚离婚复婚折腾好多回,近来据说又跟谷哥联合创始人媳妇儿不清不楚。
而曾经的“中国人的姑爷”默多克,除了跟邓文迪的算计式婚姻、戏剧性生子、洒脱式分手之外,90多岁了还停不下来。此外,还有比尔盖茨的离婚,也让国人感慨。
05
企业家离婚,确实相当于家庭甚至家族公司的重组:财产分割问题,孩子抚养问题、股东利益问题、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困境等——当然,离婚最致命的问题在于财富缩水。因此企业家的婚姻关系处理更需要技巧、理解、宽容,以及更需要懂法、用法。尤其,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至关重要。
此外,便是婚前财产协议与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约定,处理不善不仅导致企业家财产缩水,也会妨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近年来家族信托、婚前财产协议等法律措施日益被接受。这些防火墙,对于处理企业家婚姻变故、保护企业都是非常有帮助。
06 婚姻变故便是婚姻家庭不幸?!恐怕未必能够画等号。
婚姻制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受到诟病,但无论如何婚姻是当下最主流的家庭方式。责任,道义,始终是主流的价值观。而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婚姻的变化是人生更多一些选择、更多一些感受、更多一些任性与自由——这或许,也是财富带给其主人人性与生命的舒张。毕竟,如人饮水,冷暖自己——婚姻如鞋,是否舒服合脚只有自己最知道。生命无非各得其所,但你得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参考阅读】
吕良彪|夫妻之间既有股权分割也有股权代持
吕良彪|抢公章的正确姿势——当当事件法律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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